第157章 四级盲残是否应该承担观察义务
张伟的目光落在李明身上,他能感受到这个年轻人对这个案子的困惑与不平。 他点了点头,跟着李明走进了律师咨询室。 咨询室内,一位头发花白,面容带着些许愁苦与倔强的老人正襟危坐。 他身旁放着一根盲杖,双手不安地交叠在膝上。 老人姓姚,叫姚志军。 李明简单介绍了一下,张伟很快便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。 姚大爷,四级视力残疾,在江城生活了大半辈子。 那天,他如往常一样,拄着盲杖,走在专为盲人铺设的盲道上。 前方一个中年男人,原本同向行走。 可就在姚大爷靠近时,那男人毫无征兆地,突然一个急转身,打算往回走。 姚大爷根本来不及反应。 两人结结实实撞在了一起。 结果,那个转身的男人摔倒在地,造成了桡骨远端骨折。 男人将姚大爷告上了法庭。 一审法院的判决,简直让人匪夷所思。 法院认为,姚大爷作为视力残疾人士,在公共道路上行走时,未能尽到与前方行人保持安全距离的义务。 因此,判处姚大爷承担70的责任。 赔偿对方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各项损失,共计两万六千余元。 张伟听完,眉头也微微皱了起来。 这判决,确实透着一股子荒唐劲儿。 他看向姚大爷,老人的脸上写满了委屈与不甘。 张伟的脑海中,迅速闪过关于视力残疾分级的相关法律知识。 视力残疾,通常分为四级。 一级,是最严重的,属于完全失明,眼前一片漆黑,无光感。 二级,也属于重度视力残疾,可能仅存光感,或者仅能感知到眼前晃动的手指,视野半径小于5度。这样的人,在法律上通常会被直接认定为盲人。 三级,属于中度视力残疾,最佳矫正视力可能在005到01之间,视野半径小于10度。他们能模糊地感知物体的轮廓,但辨识细节极为困难。 而姚大爷的四级视力残疾,是分级中最轻的一档。 最佳矫正视力可能在01到03之间,或者视野半径小于20度。 这意味着,姚大爷并非完全看不见。 他或许能勉强分辨出道路的大致走向,能感知到前方有模糊的人影或障碍物,就像隔着一层磨砂玻璃看世界。 但要说清晰视物,或者在复杂环境下快速反应,那是绝无可能的。 关键点在于,法律上,通常只有二级及以上的视力残疾人士,才会被严格意义上认定为“盲人”,从而在某些注意义务上有所豁免。 而四级视力残疾,虽然生活诸多不便,但在法律层面,行路时依旧被认为需要承担一定的观察义务。 这规定,在实际情况中,对于许多四级视残者而言,几乎是苛求。 但法律条文,就是这么冰冷而刻板地存在着。 张伟内心也不禁叹了口气。 他不是立法者,改变不了这操蛋的规定。 他能做的,只有在现有框架下,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。 张伟声音温和,尽量安抚道:“姚大爷,您先别激动。您这个情况,我们详细了解了。” 姚大爷情绪有些激动起来,布满皱纹的脸上涨起一层红色。 “张律师!我真的是冤枉啊!” “我一个眼睛不好的人,规规矩矩走在盲道上!” “是他突然转身撞过来的!我哪儿看得清?我哪儿躲得开?” “凭什么要我赔钱?还要我承担主要责任?这还有没有天理了?!” 老人越说越激动,声音都有些发颤。 张伟看着姚大爷激动得通红的脸庞,内心充满了无奈。 是啊,从朴素的情感和道义上讲,姚大爷的话句句在理。 一个视力有障碍的老人,走在专门为他们铺设的盲道上,却被一个正常行走的、突然转向的人撞伤,反倒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。 这事儿搁谁身上,都觉得憋屈。 但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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